關于印發《贛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贛市規建字〔2014〕84號
各縣(市、區)規劃建設局,南康區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中心城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住建部、省住建廳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贛州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贛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建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建市[2014]130號)和省廳《江西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贛建質[2014]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認真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切實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嚴厲打擊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和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和完善全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大力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素質,全面提升質量監管水平,使我全市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工作范圍
全市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
全面落實《關于印發<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的通知》(建質〔2014〕123號)和《關于印發<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24號)文件要求,建立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的追究機制。同時要加大對存在履職不到位、不按規定上報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等情況的圖審機構、檢測機構相關負責人責任追究力度。
1、嚴格三項制度,落實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一是落實授權書、書面承諾制度。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工程建設五方責任主體的法定代表人必須簽署授權書,工程建設五方責任主體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簽署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對工程建設中應該履行的職責、承擔的責任作出承諾;二是落實永久性標牌制度。工程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在建筑物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五方責任主體及項目負責人的信息;三是落實信息檔案制度。建設單位必須建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終身質量信息檔案,包括個人基本信息、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和保存。
2、督促建設、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責任落實。一是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因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二是加大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建設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責任追究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管理和責任落實。三是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安全負全責,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3、進一步強化監理單位履職。一是加大對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和清出力度。嚴格按標準核查監理企業經營、內部管理、注冊人員數量是否滿足國家規定的資質標準要求。二是要求監理單位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優化項目監理人員結構。三是加大對項目監理部的檢查力度,提高對施工現場的檢查頻次,杜絕項目監理部以包代管現象。四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監理企業和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行為的檢查,嚴格落實項目監理人員責任,對存在不認真履職等情況的監理人員,堅決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并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活動。
4、加大質量問題追責力度。一是加大對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五大員現場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履職不到位的,責令整改,進行警示約談;對屢教不改的,從嚴依法依規懲處。二是落實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質量事故或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嚴格依法追究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經濟、誠信、執業及刑事責任。三是充分利用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曝光反面典型,及時向社會通報違法違規責任人的不良行為和處罰情況。
(二)嚴厲打擊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
1、全面排查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嚴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2014〕118號)的規定,重點排查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發包行為。二是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三是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四是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2、嚴懲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按照《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545號)文件要求,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實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對檢查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人員,應嚴格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并采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的措施。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市局實行掛牌督辦,一查到底。
(三)健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制
1、嚴格和完善招標投標監管。一是重點加大對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管力度,落實招標人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主體責任。二是進一步優化政府投資工程的評標定標方法,合理確定最高投標限價和最低投標限價的投標報價區間,使工程中標價格盡量符合市場價格的真實水平,不給圍標串標、買標賣標者留下違法操作空間。三是積極推行采用“報價承諾法”招標評標與定標,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四是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通用技術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招標可由招標人提出合理的要約價格,投標人進行響應性承諾投標。
2、加強監管隊伍建設。一是統籌市場準入、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質量安全監督、稽查執法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量,建立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形成既要查施工現場工程質量,也要查建筑市場違法行為的“兩場聯動”有效機制。二是重點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隊伍建設,在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三是強化監管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監督執法水平。
3、不斷創新監督檢查方式。一是不斷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現場監督檢查方式,改變事先發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采取日常巡查、重點督查、飛行檢查及明查暗訪的檢查方式,探索引進工程質量實測實量制度,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探索差異化監督方式,通過監督區域差別化、監督工程差別化、監督環節差別化及監督企業差別化等方式,運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逐步提升監督實效。三是鼓勵監管力量不足的機構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社會機構開展咨詢、保障等技術服務工作,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有效補充,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監督方式。四是進一步加強對工程質量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虛假檢測報告行為。推廣運用“工程質量檢測信息監管系統”及“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系統”,落實混凝土試件植入芯片、檢測過程遠程監控及檢測數據采集實時上傳工作,確保工程檢測的真實性。
4、加強社會監督機制建設。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并認真受理社會公眾舉報投訴。對查處的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及處罰結果一律在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公布,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的作用,震懾違法行為,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守法意識。同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企業行業自律,通過指導、支持各相關行業協會建設,讓建設工程各相關單位自覺抵制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形成內部制約機制,保障工程質量提升,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四)推動建設工程精細化發展
1、以產業化促進建設工程精細化發展。認真貫徹住建部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綱要,以及省廳對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要求,明確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近遠期目標,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出臺減免相應稅費、給予財政補貼、拓展市場空間等激勵政策,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引進與我市建筑業發展相適應的建筑現代產業技術,鼓勵有實力的建筑、建材企業與國內構件、部品企業開展合作,充分吸收其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培育我市建筑產業開發、設計、生產和施工力量,提高建筑產業現代化水平。
2、以標準化推動建設工程精細化。努力營造爭創優質工程的良好氛圍,積極推進參建各方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管控標準化,鼓勵項目各方總結工程經驗,編制標準化工作流程。各縣(市、區)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建筑施工質量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樹典型、立樣板,鼓勵爭創優良建筑結構示范工程。
3、突出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治理。一是認真落實住建部和省廳有關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工作的要求,結合《贛州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贛市規建字[2014]33號),從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入手,將保障性住房、棚改房、自住型商品房等民生工程及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項目作為工作重點,狠抓滲漏、開裂及門窗密閉不嚴等影響房屋使用功能的突出問題。二是出臺加強建筑工程實體結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切實加強對涉及建筑實體結構質量的鋼筋、混凝土的加工、進場、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從源頭把住建筑結構質量關。
4、推進綠色建筑施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要求,嚴格執行《江西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贛州專用條款,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以節能環保為導向,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節能減排社會責任,推廣綠色建材、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強鋼筋應用,推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控制施工過程噪聲、水、揚塵污染,降低建筑物施工過程對環境的不良影響。作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重要內容,積極引導、指導企業使用“四新”技術,提升質量水平。
(五)切實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素質
1、進一步落實施工企業主體管理、培訓責任。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4]112號)要求,指導和督促施工企業加快培育自有技術工人,進一步落實工人培養、權益保護、用工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關鍵崗位自有工人為骨干、勞務分包為主要用工來源、勞務派遣為臨時用工補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偝邪髽I要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全面負責。
2、完善建筑從業人員培訓體系。一是加強建筑從業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政策文件,尤其是住建部近期系列文件的學習宣貫,提升從業人員對建筑行業最新發展和技術動態的了解掌握。二是督促施工企業做好建筑工人培訓工作,建立勞務人員分類培訓制度,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對不承擔建筑工人培訓主體責任的施工企業依法實施處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充分利用政府財政經費補貼,培訓建筑業從業人員,充分發揮培訓中心在技能培訓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鄉鎮勞務輸出基地,大力培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三是鼓勵我市建筑行業管理人員和企業向先進地區學習,提升質量管理和施工水平。四是探索建立建筑企業與高校、職業技能學校的交流培訓機制和工地夜校培訓機制等,形成我市特色的建筑行業人才梯隊培養制度。
3、推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積極推行建筑業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要在施工現場配備專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逐步將全市建筑勞務工人基本信息,納入建筑監管信息化平臺,推進勞務人員的誠信信息管理,加強勞務人員的組織化管理。
(六)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1、建立統一的監管和誠信信息平臺。按照《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數據標準》(建市[2014]108號)總體要求,完善已投入使用的全市混凝土監管信息系統、檢測監管信息系統,2015年底前建成全市統一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綜合監督平臺,建立含蓋工程質量管理、企業、人員、項目信息等數據庫,實現全市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2、建立、完善誠信評價系統并實時向社會發布。建立對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誠信評價制度,通過信息系統對各方具體質量行為按統一標準進行考核,實行動態監管,建立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黑名單”和警示約談制,及時通過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公布行政審批、工程建設過程監管信息、執法處罰信息,公開曝光各類市場主體和人員的不良行為信息,并與招投標環節聯動,逐步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誠信守信環境。
四、工作計劃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10月)
2014年10月召開全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相關工作。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10月30日前將實施方案上報市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10月底前)
一是2014年10月底前,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以及其他相關單位,對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主要是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相關文件,查找、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
二是報送自查自糾情況。各建設、施工企業以及其他相關單位要將開展自查自糾情況按項目屬地管理原則,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匯總,于2014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和電子檔形式上報市局。
(三)全面排查階段(2014年11月到2016年6月)
2014年12月底以前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要完成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首次排查,此后每3個月要全面排查一次。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一是群眾有投訴舉報的;二是排查中發現有問題的企業,要對其承建的其他項目進行檢查;三是排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要重點跟蹤檢查,檢查其是否整改到位。
(四)重點抽查和督導檢查
2014年12月,市局將組織重點抽查。此后每4個月安排一次重點檢查和督查指導,并將檢查、督查情況及時在全市通報。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迎接省廳督查的各項工作。
(五)總結分析階段(2016年7月—8月)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總結報告于2016年8月上旬前上報。市局將對工程質量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為保障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順利進行,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成立工程質量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見附件1)。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對黨負責、對群眾負責、對事業負責態度,扎實組織實施當地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按照“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要求,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并針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將治理任務逐一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責任,強化層級監督。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此次治理行動的責任部門,要深入企業、深入項目工地,采取拉網式檢查方式,對轄區內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不漏一家企業、不漏一個項目。強化責任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的,市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縣(市、區)和個人進行表揚,并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三)把握原則,嚴厲查處。在查處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工作中,應把握以下原則:對企業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并在今年11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以考慮不予追究責任。在主管部門全面排查中發現問題的,限期內予以整改的,可從輕處罰;限期內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嚴厲處罰。全國電視電話會后新開工的項目,一旦發現問題,要堅決予以嚴厲處罰,決不手軟。
(四)積極引導,廣泛宣傳。各地各單位要加強質量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宣傳貫徹,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此次專項治理活動,提高思想認識,普及質量安全生產知識,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的重要意義、進展情況以及取得的成效,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廣泛宣傳,樹立優秀企業和個人標桿,公布違法違規行為,以準確的信息向社會傳遞和釋放正能量,營造有利于治理行動的強大輿論氛圍。
(五)加強工作信息報送。一是明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牽頭科室、聯系人,并將聯系人信息表(見附件2)于10月30日前上報;二是建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進展月報制度,每月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包括對違法行為查處、曝光情況)于下月5日前上報;三是每次檢查排查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各縣(市、區)將所轄區域工作推進情況、項目排查情況、存在的問題(包括對違法行為查處、曝光情況)和意見建議等,以書面和電子檔形式上報。
聯系人:孟飛,聯系電話:8223246,電子郵箱:jxgzjg@163.com。
附件1:
贛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分工
為加強對全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領導,經研究,成立贛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分工如下:
一、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廖樂春 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副組長:肖 烽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 員:雷貽坤 建筑業管理科科長
余少卿 黨政辦公室主任
黃洪鑫 政策法規科科長
陳浩昌 勘察設計科負責人
唐惠全 城市建設科科長
蘇 群 行政審批科科長
湯韜炯 人事教育科負責人
鄧建宇 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站長
陳國平 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人
陳照陽 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站長
涂 維 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管科,雷貽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鄧建宇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1、建筑業管理科: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全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負責指導縣(市、區)建筑市場監管方面的具體工作。聯系人:孟飛,聯系電話:8223246。
2、黨政辦公室:負責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信息宣傳工作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技術支持工作。聯系人:單標清,聯系電話:8222781。
3、政策法規科:負責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政策法規方面的工作,指導各縣(市、區)行政執法、依法處罰處理方面的工作。聯系人:張舒曉,聯系電話:8229909。
4、勘察設計科: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建筑節能、建筑科技等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具體工作。聯系人:王曉敏,聯系電話:8278289。
5、城市建設科: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具體工作。聯系人:劉麗娟,聯系電話:8225455。
6、行政審批科:負責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過程中,涉及市局建筑施工、監理、設計、規劃等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方面的具體工作。聯系人:康雍,聯系電話:8383068。
7、人事教育科: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建筑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中,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具體工作;聯系人:彭輝,聯系電話:8244653。
8、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在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管,涉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具體工作。聯系人:劉學泳,聯系電話: 8200589。
9、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縣(市、區)招標投標部門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中,涉及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聯系人:陳雁,聯系電話:8390959。
10、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建筑造價部門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中,涉及工程項目造價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聯系人:周運蘭,聯系電話:8218392。
11、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負責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過程中,涉及建設稽查執法方面的具體工作。聯系人:鐘偉,聯系電話:8216196。
附件2: 聯系人信息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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