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市人社字〔2015〕125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5〕20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15年職稱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關于職稱工作有關政策
(一)關于資格條件。
1、2015年申報評審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2011年修訂版)》(贛人社發〔2011〕47號)執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正高級資格執行《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授級講師資格條件》(贛人社發〔2013〕72號)。
2、2015年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西省建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贛人發〔2005〕10號)執行。
3、2015年起,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不再試行以考代評,改按評審或考核認定方式。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江西省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贛人社發〔2015〕1號)執行。
4、??飘厴I生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中專畢業生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資歷條件按《關于2002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發〔2002〕18號)規定執行。
(二)關于申報人員范圍。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2、對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且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資格(職務)對應關系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資格(職務)對照目錄的通知》(贛人社發〔2012〕93號)執行。
3、對省外來贛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按《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暫行辦法》(贛人社發[2012]41號)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在我市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從2015年6月起,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不再換發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省外來贛人員在我市評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需一并提供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申報表》。
(三)關于職稱工作政策調整。
1、從2015年起,適當放寬職稱外語要求,評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和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職稱外語要求;年滿50周歲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職稱外語。
2、從2015年起,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必要條件,評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不需要提供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
3、從2015年起,一是申報省評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均須進行論文檢索審驗。二是申報市評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提供的論文原則上應提供論文檢索審驗報告或相關證明,其中申報教師系列(含高校、高職、黨校、中專、技校、中職、職高、中小學、幼兒園等)、科學研究系列、衛生系列、新聞系列等必須進行論文檢索審驗。具體按《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執行。
4、從2015年起,市直單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后專業技術資格的考核認定工作時間調整為每年兩次,申報認定工作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7月。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單位繼續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30號)所明確的范圍、條件、程序和要求認真開展申報考核認定工作。
(四)關于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按照省廳要求,除新余、上饒和吉安3個地市繼續組織開展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其他非試點地區按照我省現行模式組織開展評審工作,要創新評價方式,嚴格掌握標準,切實提高評審質量。按照《關于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94號)精神,在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中增設“少先隊活動”科目,把從事少先隊活動的工作及工作業績納入職稱評審范圍。
(五)關于非國有企業職稱評審。
1、從2015年起,非國有企業職稱僅設工程專業,不設經濟專業;不再組織非國有企業職稱繼續教育培訓考試,符合資格條件人員直接申報;大專畢業滿10年且取得非國有企業工程師資格滿5年,可申報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2、繼續按非國有企業職稱規范的專業設置申報,嚴禁超專業申報評審,工程系列設電子信息工程、機電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林業工程、裝飾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風景園林工程、給排水工程等10個專業。
3、規范非國有企業職稱申報辦法。一是規范申報渠道,申報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資格按社保關系申報,由社保繳納地政府職稱部門負責審查報送。二是規范系列轉評,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資格可申報轉評同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不可直接申報晉升高一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
(六)關于留學回國人員職稱審定。《江西省留學回國人員專業技術資格審定辦法》(贛人社發〔2013〕26號)其適用對象為剛性引進來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包括在我市工作后再公派或自費到國(境)外留學人員。
(七)關于資歷業績起終算時間。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榮譽稱號、獎勵)、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計算;業績、論文論著從取得現資格后起計算。
(八)關于職稱申報誠信體系建設。
1、嚴格執行“3年內不得再申報評審”的規定,認真落實《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贛人社發〔2011〕37號)和《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和誠信建設,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體系。對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或違反規定的申報人員,不論是在申報職稱時還是通過資格審查后納入職稱評審或通過了評審的,凡經審查或舉報核實發現確有問題的,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將申報人員的不良信息有關情況記錄在案,沒收弄虛作假材料,取消其申報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再申報評審,并視情況建議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理,通過評審的,予以撤銷,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2、全面推行學歷查詢認證制度,申報各專業各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均須進行學歷認證,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碼驗證有效期須至2015年9月底。具體按《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執行。
3、申報晉升各專業各級別專業技術資格提交的獲獎證書和科研課題,均須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規定的要求執行,即:獎勵證書需附頒獎部門下發的獲獎文件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科研課題須提供立項證明材料(《課題立項合同書》)、結題證明材料(《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或《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資料,科研課題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員名單(申報人員名字處)須加蓋課題立項單位或鑒定(驗收)單位公章。
4、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供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最近半年以上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規范憑證。按規定暫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九)關于評審通過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堅持好中選優原則,實行比例控制,根據行業特點和專業技術人員結構狀況,確定各系列各專業評審通過率。2015年評審通過率要在2014年的基礎上繼續下降,各級評委會在核定的通過率范圍內進行評審,其中我市高級評委會評審通過率必須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定的通過率范圍內進行評審,評審通過人數不得突破核定的通過人數。鼓勵各級評委會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為導向,突出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水平和創新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高于通用條件的評審標準。
二、關于職稱申報受理資格審核工作
1、關于申報人員身份界定。各單位及各縣(市、區)職稱工作部門必須堅持原則,認真做好申報人員身份界定工作,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凡不屬于申報人員范圍的不得申報,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嚴肅性和公平性。
2、關于申報程序和評估工作。申報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相應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贛人發[2003]35號)要求,堅持“公開、展示、評估、監督”的申報辦法,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估,嚴格把好推薦關,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等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推薦報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時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認真組織好職稱材料的申報工作。各縣(市、區)、單位主管部門要對受理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把關,認真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信息是否準確完整、申報程序是否規范、申報系列專業是否與崗位和從事專業一致,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一律不得上報評審。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申報材料前,還須以適當方式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公示。
3、關于統一申報人員基本信息報表報盤工作。今年申報人員基本信息仍然按2014年申報辦法分別錄入上報信息,即:屬市評審(定)的高、中、初級專業采用“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2010版”軟件,但評委會信息代碼須采用《關于重新組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庫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市人社字〔2014〕21號)中規定的代碼;屬省評審的高級專業采用“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2012版”軟件進行錄入,上述兩個版本軟件可從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gzhrss.gov.cn)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使用,各縣(市、區)、各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要求上報信息,在上報申報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資格名稱、專業學科等基本信息資料時不得有誤,對因上報信息不準確或不規范造成評審下發批文、證書的信息錯誤,其責任由申報單位負責。對不通過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軟件錄入信息上報的,各級職稱工作辦公室將不予受理。
4、關于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檔案袋問題。繼續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的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業績檔案袋及表格樣式,申報材料必須做到規格統一,裝訂整齊成冊。各縣(市、區)應在申報檔案袋字體顏色、標簽等作出統一要求,以利于分辨檔案,方便開展分類整理、評審和退領檔案等工作。
5、關于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安排。根據全省職稱申報評審的時間安排要求,我市2015年職稱申報材料的時間安排如下:受理市直單位大中專畢業生考核認定時間為
6、關于個人申報材料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個人必須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為提高辦理和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效率,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外,所有申報人員應同時填報《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片采集表》(見附件2)隨同檔案材料一并報送,《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片采集表》實行分級管理,其中:省評高級和市評高級(含中小學、衛生系列)統一由市職稱工作辦公室管理。中小學(幼兒園)、高校、中專和技校等申報教師系列職稱人員還須提交《2015年教師系列職稱申報對象評估公示情況表》(見附件3)。以上材料全部裝檔案袋報同級職稱工作部門審查。
7、關于單位材料報送要求。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和人事代理機構在報送材料時必須提供以下報表:按照職稱管理系統制作生成的申報人員基本信息紙質報表和電子版盤報;《2015年職稱申報資格審查統計表》(紙質,見附件4);《2015年職稱申報系列轉換人員匯總表》(紙質及電子文檔,見附件5)等。
三、關于職稱評審工作
1、評審時間安排。2015年全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從9月初開始至11月底結束,12月底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完成公示和下達批文工作。
2、堅持執行評委隨機抽取制度。對評審委員會執行委員的選定實行計算機從“贛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庫”中隨機抽取,并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在召開評審會議前1日,按照抽取的先后順序,采取直接通知執行評委本人的辦法通知參加封閉評審會議,確保評審的保密性、紀律性和公平性,請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予以支持。
3、實行評審工作責任制。評委會根據市職稱辦的要求開展工作,實行主任評委負責制,執行評委要嚴格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章程》開展評審工作,主任評委要以身作則,指導和帶領執行評委客觀公正地做好評審組織實施工作,要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贛人社發〔2011〕37號)規范評審程序,維護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提高評審結果公信力。
4、實行評審結果報告制度。各專業評委會要在評審工作結束后5天內,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記錄報送市職稱辦存檔,其中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由市職稱辦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評審未通過人員在公示期內可向各級職稱部門查詢原因,具體未通過評審原因由執行評委主任負責答復。
5、實行申報材料退回限時制。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在評審工作結束后將安排退回申報材料工作,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如數安全及時地完成好申報材料的退回工作。
6、實行評審結果公示制。市職稱辦將在評審結束后,統一將通過評審的人員名單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gzhrss.gov.cn)予以公示,其中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同時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同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7、實行舉報查處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各縣(市、區)職稱辦均有對被舉報人員的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和依規處理的責任,及時對舉報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力度,確保職稱各項改革工作平穩推進。今年我省職稱工作政策有較大的調整,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按照省里的統一安排開展工作,切實將有關優惠政策落實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手中。特別是國家對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尚未作出統一安排下,我省對非試點地區恢復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涉及人員多,關系廣大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希望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學校積極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確保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順利開展。
2、認真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各縣(市、區)、各主管部門(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及時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抓好學時登記考核工作。根據省人社廳《關于深入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2014〕18號)中“改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從2015年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探索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在線學習平臺,推廣使用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繼續教育考核登記信息化管理”規定,鑒于我省繼續教育管理系統尚在調試完善中,省人社廳明確2015年評定職稱時對繼續教育暫不作要求,申報時不需提供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3、認真落實《2015年度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贛人社字〔2014〕478號),加強監督、指導和服務,確保2015全市職稱考試任務順利完成。各縣(市、區)職稱部門要切實履行資格審查職責,把好資格審查關。
4、及時完成統計報表上報工作。請各縣(市、區)于
5、嚴肅職稱工作紀律,維護職稱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強化廉潔意識,規范辦事流程,在堅持“公開、展示、評估、監督”的申報辦法的同時,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在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等工作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要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杜絕評委和相關工作人員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確保評審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對在職稱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和工作失誤將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職稱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抓緊時間對本地、本部門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進行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今年職稱評審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1、贛州市2015年職稱申報材料時間安排表;
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